• 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 首义校区教学实践基地大楼修缮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询价函(二次)

    来源:覃文杰发稿时间:2024-11-07浏览次数:10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首义校区教学实践基地大楼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内

    2.服务内容:首义校区教学实践基地大楼修缮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审;

    2)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以项目实际进展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投标人2021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证书且具有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的造价编审人员及复核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以上服务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职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公司缴纳社保明细;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投标限价:人民币8万元。超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四、其他要求

    1、工期:预计547天,实际从项目开工前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至项目结算审计完毕之日。

    2、投标有效期:3个月。

    3、必须严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范。

    4、参与询价单位提交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密封):报价函、经济活动廉政承诺书、公司资格材料、相关人员资料、服务询价响应方案等。

    五、评标、定标由校园建设部小额零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询价方案及项目相关要求评定出合格服务单位(实质性满足询价要求的投标方,价格最低的为中标单位),并以会议纪要形成文件存档。

    六、请于2024111217: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校园建设部前期规划室,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中原楼707室,联系人:吴梦霞,电话:88386939/1326471766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建设部

    2024117

     

     

    首义校区教学实践基地大楼修缮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采购内容

    遴选1家造价咨询单位,承担首义校区教学实践基地大楼修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该工程投资估算为人民币2015.98万元。

    二、采购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说明、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文件,在自行编制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核对,并进行差异分析,提出造价控制建议,并出具成果文件。

    2.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在施工阶段,对进度款审核,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进行审核,提出造价控制建议,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并出具咨询意见。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参加施工图纸会审、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2)协助业主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3)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提出造价控制目标。

    (4)参加工程例会,配合业主做好与承包方、监理方的工程协调工作。

    (5)做好施工图变更的现场勘察,及时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办理签证。配合业主完成标书以外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工作。

    (6)审核工程变更费用、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并出具审核意见。

    (7)按时审核节点工程量进度表,并签发付款意见。

    (8)审核工程结算,出具咨询成果报告。

    (9)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及基本建设相关制度、流程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10)与该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投标报价

    1、投标限价:人民币8万元。超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报价方式:自主报价。

    (1)投标人应对二项服务项目分开报价,作为合同付款依据。

    (2)投标报价为二项报价加总后的总价。

    四、受托完成时间

    供应商需明确响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托评审时间要求。

    1.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审应在委托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后20日内完成;

    2.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应在委托人提供相应资料后7日内完成。

    3.结算咨询应在委托人提供相应资料后30日内完成。

    五、质量控制水平要求

    投标人需明确响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托质量要求(预算、结算误差率不得超过3%)。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CB/T 51095-201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中价协[2017]45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21)。

    六、人员配备要求

    1、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负责人的总体要求。

    1)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执业时间不低于10年;

    2)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胜任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未发生违反职业道德事项,未发生重大差错事项。

    2、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开展前,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的设立应指定具有专门技能,有相当业务水平的人员,具有独立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七、技术方案要求

    阐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审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的服务内容,组织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工程造价指标的分析和控制;项目目标、质量、进度控制;服务承诺。

    八、咨询成果与付款

    1、成果报告一式四份,提交纸质成果文件的同时须提交电子成果文件(广联达格式及EXCEL格式)。

    2、付款方式:按学校资金安排计划支付。

    九、职业道德要求

    投标人开展各类受托业务,应当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平对待利益相关方。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委托的各类业务。执行受托业务的专业人员如与相关方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出具声明,并实行回避;投标人及人员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附件:经济活动廉政承诺书

    项目名称:首义校区教学实践基地大楼修缮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为了规范经济活动中合同签订双方人员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作出以下承诺:

    一、合同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二、合同双方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或赠送任何形式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非物质形式的情形(合同约定的技术考察除外)。

    三、合同双方任何人不得接受或邀请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四、合同双方任何人不得接受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以及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等方面的便利。

    五、合同双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本单位或另一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合同双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其配偶、子女、亲属在对方单位安排工作或参与业务活动。

    七、合同双方负责人要将以上规定和要求告知本单位参与人员,参与人员在严格约束自己的同时,要告诫自己的配偶、子女、直系亲属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对方发生利益往来。发现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倾向,负责人要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如有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知情人应及时向学校监察工作部据实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027-88386336邮箱jw@zuel.edu.cn。对查证属实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存在索要情形的加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乙方有关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涉嫌违纪的,将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涉嫌犯罪的,向司法机关举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将根据学校不良诚信记录名单相关管理规定,视情形决定乙方单位及人员禁入甲方市场的期限。

    八、本承诺书与合同一并签订,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必须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九、本承诺书的有效期:小额分散采购的项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止;其他的采购项目,至该项目验收合格后期满三年止。

    十、本承诺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合同承办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印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Baidu
    map